擔心假期無聊,不想虛度光陰,為自己將來進入社會鋪路……大學生假期打工早已不是新鮮事。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抱著各種態度與幻想,或走進中介所,或搜索網絡,或遛街巡查,想為自己尋一份滿意的假期工作。但是工作好找不好干,幸運的也許收獲頗豐,不幸的可能遭遇各種陷阱,女孩子甚至會遇到職場性騷擾。
事例
承諾160元得到22元
現實與理想有多大差距?對于小王來說,就是22元與160元的差距。
“日結工資,160元/天。”鄭州的大學生小王和同學徹底被網上這條招工信息吸引了,便決定去試試這份鄭州某倉庫的裝卸工工作,可是真到現場才發現異常。
招聘網站上說的是搬箱子,實際是讓搬非常重的裝修材料。不僅如此,這里的工資根本不是日結160元,而是計件工資——“8分或2角/件(箱)(8分的為10公斤重,2角的需要兩三個人才搬得動)”。一個河南大學的大學生正在費勁地搬著箱子,小王上前一問才知道,這位同學從上午11點一直干到了下午4點,手掌的關節處都磨出了水泡,卻只拿到了22元工資。
“手都磨出水泡了,才22元!”小王難以接受這樣的現實,果斷放棄了在這里打工的念頭。而與小王同來的兩個同學決定留下試試。他們和其他兩三個人一起,搬了5000箱材料,其間被告知如果中途退出是拿不到工資的。最后,兩人干了一天,每人只拿到50元錢。第二天,兩人連腰都直不起來了,也放棄了繼續搬箱子的念頭。
“我發現奔著每天160元工資去的大學生并不少,可是普通學生不可能拿到160元的日工資。那個工作量和工作強度遠遠超出學生能承受的范圍。”小王說,因為當初對方收了他們每人100元管理費作為押金,說好累計工作30天才可以退,中間如果有休息日,不計入30天內。結果,由于他們的退出,300元押金無法要回。
“我也不知道該找誰反映情況。為了100元錢也不值得耽誤時間。”小王覺得,網站的廣告有欺詐性質,而且因為他和同學們在工作前并沒有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才讓他們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
老板踢皮球故意拖欠工資
承諾永遠都很美麗。大學生小鵬曾收到老板關于“每20天結算一次工資”的美麗承諾,但事實上他不僅到第四十天才收到前20天的工資,而且在討要后20天的工資時,還遭遇老板和經理踢皮球,討得很艱辛。
回想2013年的暑假打工經歷,小鵬說:“討工資討得很無奈,但是人年輕時就應該多積累經驗,吃虧是福。”
2013年暑假,小鵬在鄭州一家快餐店打工。與很多暑期打工的大學生類似,小鵬沒有與這家快餐店簽訂任何工作合同。“暑期打工普遍都不簽合同,因為主動權在老板手中。”小鵬無奈地撇嘴一笑。
面試時,餐廳經理向小鵬承諾:“工作40天,每20天結算一次工資。”但是,工作20天后,小鵬并沒拿到應得的工資。經理把結算日推到了5天后。可5天后,經理又推后了5天。5天之后又推。其間,小鵬一直向老板討要工資,但是老板卻把皮球踢給經理,而經理又推說:“老板不發工資,我也沒辦法。”直到40天工作結束,小鵬才拿到前20天的工資,而后20天的工資只是一張欠條。直到小鵬開學后,才把所有的工資拿到手。
“第二次去結算工資時,老板明明有錢,卻讓我們等了四五個小時才發給我們。要自己的血汗錢都這么難……”小鵬感嘆道。
被老同學拉去搞傳銷
今年7月1日,鄭州某大學學生小豪在江蘇一家工廠如愿找到了暑期工作,離家時他跟家人說,是一個高中同學幫他找到的工作。隨后,小豪與家人失去聯系。10天后,家人接到他發來的求助短信,說錢不夠了,要200元錢。之后,家人又接到其手機短信,讓再打3000元錢過去,這才懷疑他被騙進傳銷組織。接著,家人又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和小豪一起被騙進傳銷組織的,但僥幸逃出,并說小豪現在安徽省淮北市。小豪的家人趕緊與學校和當地警方聯系,于7月20日將小豪解救出來。
小豪說,傳銷組織里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每天有人給他“洗腦”,大家都睡地鋪。
無獨有偶,在南陽讀大二的23歲周口女孩小李,也是在月薪3000元的虛假承諾下,上了傳銷組織的當。7月5日下午,經一網友介紹,小李只身到達江西省南昌市,沒想到的是,當天下午她的手機就被收繳,身陷一傳銷窩點,直到15日下午才被救出。整整10天,小李沒掙到一分錢,還讓家人擔驚受怕了好幾天。
小李說,在傳銷窩里,自己每天的任務就是“學習,學習”,有人給她“講故事”,有人陪她“做游戲”,對方還不斷變換“講師”、變更手段給她“洗腦”。
面試遭遇性騷擾
某師范院校的大二女生小麗暑假打算出去找個兼職,自己掙點生活費。
7月初的一天,她來到某公司謀求“抄寫員”一職,負責接待她的是公司自稱為“王總”的中年人。“王總”先是問她有沒有交過男朋友,接著又提出要給她看手相,以確定她的性格類型,并且不顧她的拒絕,強行握著她的手往自己身邊拉。在短短幾秒鐘時間里,“王總”還未看清她的手,就很肯定地對她說:“你這個小姑娘,性欲很強哦!”小麗一下子愣住了。接著“王總”又讓她站起來。小麗站起來后,“王總”就讓她雙手抬高,能多高就多高。小麗一抬手,就發現身上穿的短T恤往上縮,連忙放下雙手,拽了拽衣服。“王總”見狀笑著說:“這有什么關系啊,小姑娘夏天哪個不穿露臍裝啊!”隨后,“王總”又要求她將領口往下拉,讓他看看她的皮膚。小麗奇怪地問他為什么要拉領口看皮膚。“王總”的回答是“那里的皮膚不一樣,女孩子那個地方的皮膚很重要”。“王總”的話讓小麗感覺像吃了蒼蠅一樣惡心,說了一句“對不起,我不想來了”就奪門而出。此后很長一段時間,小麗對男性都有恐懼感。
安陽女孩兒小涵暑期打工時也曾遭遇“糖衣炮彈”。某大公司的辦公室主任以熱情的態度向她拋出“橄欖枝”,并許諾只要跟了他,以后可以解決工作,外出旅游,有零花錢等。小涵打趣道:“幸虧我當時意志堅定,抵擋住了‘糖衣炮彈’,不然現在也許就淪為人家的小三了。”
對話大學生
正規公司沒有太多顧慮
鄭州某大學學生小苗2012年的時候也有過一段打工時間,總結那次經歷,她說:“我感覺打工還得找正規的大公司。權益有保障,沒有太多顧慮。”
小苗說,她當時和兩個同學一起報名參加了某大型快餐連鎖餐廳贊助的一項勤工儉學計劃,通過面試,辦了健康證,簽了合同,一切都很正規。“那時候我是一個兼職員工,但是和他們的全職員工享受同等待遇,這點我感覺挺滿意的。”小苗說。
打工時間結束,小苗及時領到了工資。“由于有勞動合同的保障和較為專業的管理,我沒有太多安全方面的顧慮。就以后再尋找兼職和實習工作,我也會按照這個標準來尋找。”
手里沒合同權益難保障
“勞動合同必須得自己拿著。我當時傻乎乎地把勞動合同放公司了,結果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及時保護自己。雖然最終也拿到了工資,但是還是感覺手里沒有合同就沒有保障。”小琪去年暑假在鄭州某外語培訓機構擔任助教。經過面試、培訓與試講,小琪最終通過了考核并在公司總部簽訂了合同。但是,這份合同單方面留存于學校一方,受聘的助教們并未能實際留有一份書面文本。
在小琪工作了21天后,學校以小校區不需助教也能運轉為由,提前結束了她的工作。但是結束工作時,小琪并沒有如期領到工資,而是等其他較高等級的校區里的所有助教工作結束后,才一起領到工資。
“下次打工的時候,一定要自己拿到一份合同,不能只讓公司那邊保留著。雖然這次經歷在客觀上對自己沒有造成傷害,但畢竟破壞了雙方互相信任的關系。”小琪感慨道。
提醒
找合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注重保留證據
針對大學生暑期打工遭遇重重陷阱的問題,河南見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俊強建議,大學生假期打工應選擇到正規的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所登記求職。如果是大學生自己聯系的用工單位,工作之前,最好確認用工單位是否具有合法手續,是否有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是否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如果沒有最好不要去。
王俊強提醒廣大大學生,當用工單位以各種理由為名收取押金或保證金時應謹慎,如果確實要交,應注明費用的性質、返還時間等,以免被惡意克扣。另外,打工時最好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合同要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上,把規定工資、崗位、工作時間等以書面的形式約定下來。這樣,一旦遇到糾紛時,大學生就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追究違約者的責任了。“許多大學生打工的單位不夠正規,或者對方不愿簽訂合同。這時候大學生打工時,就要注意保留工作卡、工作記錄等能證明曾為用人單位工作過的證據。如果出現拖欠工資等方面的問題,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教育部門尋求幫助,并出示保留的證據。”王俊強說。
為了更好地保障大學生的暑期安全,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還專門制作了宣傳頁送進校園。他們提醒,目前國內傳銷活動日益猖獗,尤其在大學生中的發展勢頭逐漸顯現。打工單位如果是經親友或同學介紹的,大學生除了自己上網核實外,還可到該單位走走看看,問明情況,如是傳銷組織,一查就露餡兒。如果已經陷入傳銷組織,要堅持不交錢、不參加他們的所謂學習培訓,不去騙取他人,同時找機會逃跑,或報“110”解救。
對于女大學生在假期打工期間容易遭遇性騷擾的問題,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律系團總支書記、校青年志愿者服務隊負責人安瓊瓊提醒:“除了通過正規渠道獲取打工信息外,女大學生們要特別注意,不要因求職心切而降低自我保護,不能被兼職信息中‘高薪’二字迷惑。初次見面要謹小慎微,對于一些心里沒底的兼職,最好結伴前去,不要孤身一人。還要注意對方公司選擇的面試地點,正常情況下會在公司、企業等場所,如面試場所在娛樂廳、飯局,時間又設在晚上,應當果斷拒絕。”
還有,一些暑期做家教的女大學生,一定要合理選擇家教地點并盡可能避免晚上進行輔導。“當遇到性騷擾時,一定要堅決表明自己的態度,并機智地創造條件離開;一旦處于危險境地也不能慌亂,要保持頭腦清醒,不能硬拼,要學會智取,用感化的言語說服對方,適時擺脫危險,擇機報警求助。”安瓊瓊說。
文章來源:河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