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組織開展我省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有效打擊各類人事考試違法違紀行為,為廣大應試人員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維護人事考試工作的權威性與嚴肅性,維護廣大應試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二、主要任務
1、堅決打擊竊取、倒賣考試試題 (答案)等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違法行為。6、重點查處考試中的替考行為。
三、時間安排
9月中旬布置專項行動工作。9月30日前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情況匯總報送省人事考試中心。
四、任務分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務員局主要負責專項行動的牽頭和協調,負責對考點、考場內考試作弊行為的查處,發現利用無線設備進行考試作弊的及時向無線電管理部門、公安部門通報,配合公安部門對考試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對網絡環境的監測,發現擾亂、破壞考試正常實施,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及時進行查處;在考試前重點查處竊取、倒賣考試試題等竊密犯罪行為;向每個考點內、外派出公安民警,在考試中重點查處利用無線設備竊取、傳遞考試信息,使用假身份證件,嚴重擾亂考試秩序的犯罪行為;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無線電管理部門協作,維護考試環境的治安、交通、消防、網絡安全。
無線電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考試考點周邊的電磁環境監測。在考試過程中對涉嫌作弊的無線電信號予以測向和準確定位,對在未經批準頻率上檢測到可疑信號,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壓制并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公安部門通報;配合公安部門對考試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五、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依法行政。在專項行動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辦事,處理違法違紀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注意收集、保全證據。3、搞好協調。多部門聯合行動一定要積極主動,協調一致,互相配合。在考試一線的人事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主動聯系在本考點的公安部門和無線電管理部門的執勤人員,搞好工作銜接,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