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記者 胡瓊蘭 通訊員 陳藍藍) 近日,深圳市出臺《深圳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規定自10月1日起,自主創業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創業場租補貼使用范圍將擴大,初創企業補貼扶持力度等也將加大。
自主創業人員在深圳市的初創企業(國家限制類行業除外)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意見》指出,自主創業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從現行的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的初創企業,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性”貸款。
《意見》透露,自主創業人員享受場租補貼的經營場所范圍從政府主辦或認定的創業孵化載體內擴大到創業孵化載體外。凡是自主創業人員在政府主辦、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孵化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經申請并驗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社保繳費、稅務登記證明等相關資料后,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據悉,按照此前的政策,初創企業補貼以每戶企業為計算單位。本次《意見》規定,自10月1日起,初創企業的補貼將以創業人員為計算單位。
自主創業人員在深圳市創辦初創企業,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經申請并驗證相關資料后,給予企業5000元初創補貼;屬于合伙創辦企業的,經審核合伙人條件、出資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計發5000元、合計不超過5萬元給予企業初創補貼。
此外,新政實施后,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也從現行的按每吸納1名戶籍失業人員補貼1000元,提高為按吸納戶籍人員就業人數分檔發放補貼。
自主創業人員在深圳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戶籍人員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申請并驗證相關資料,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意見》透露,深圳每年將在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中,遴選一批優秀創業項目給予重點扶持。
其中,在國家部委主辦的國家級創業大賽或省直有關部門主辦的省級創業大賽中獲得前3名的優秀創業項目,在深圳完成商事登記的,每個項目給予5萬元至20萬元的配套資助。
參加創業培訓者不僅能獲得相關知識,還能申請創業補貼。《意見》規定,自主創業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并經市人力資源保障組織考核、核發合格證書的,可申請相應創業培訓補貼。
1.初創企業:指在深圳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
2.享受各類創業補貼政策的自主創業人員:指具有深圳市戶籍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在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畢業5年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在畢業年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