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我省《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自2月起,我市階段性減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社保費),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據悉,這一政策將惠及除機關事業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外的全部參保單位,預計2020年將減負超7億元。
據了解,此次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我省頂格用好國家規定的免征收最長期限。2月至6月,共計5個月,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3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同時,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也參照執行。2月至4月,共計3個月,減半征收各類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各類社會組織)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減免政策可與緩繳政策疊加享受。
文件下發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立即安排部署相關工作,指定專門科室負責落實工作,制定申報流程并按照政策相關規定,第一時間對減免征收的企業社保費進行測算,提前對我市企業社保基金支撐能力進行預警分析。疫情防控期間,我市簡化辦理緩繳手續,企業可通過線上、傳真等形式申請緩繳,并對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是否出現嚴重困難實行告知承諾制。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進行登記備案后實施,不再進行審批和簽訂緩繳協議。疫情防控結束后,按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規定程序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個人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代扣代繳部分申請緩繳,緩繳期間的職工個人賬戶應繳費額不計息,期滿前由參保單位及時繳費。實施階段性減免、緩繳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政策不影響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減損參保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待遇。
對于2月已征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市人社部門將重新核定其應繳費額,對應減免部分,中小微企業優先選擇退費,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可沖抵以后月份繳費,也可以選擇退費。2月未征收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以及未征收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企業,在按照有關減免政策重新核定繳納數額之后,與3月應繳納數額一并征收,延后征繳不計征滯納金。
來源:安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