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將向單位追責!早在之前,人社部就發過相關文件,提示企業要合規給員工繳納社保。
近日,相關話題又引起了網民討論,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單位不能免責的話題上了微博熱搜。
人社保官方表示:員工自愿放棄社保,用人單位不能免責!員工也要搞清楚:自愿放棄繳納社保,離職時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今天讓我們一起看一下員工自愿放棄社保那些事!
1、擬定了放棄社保聲明單位,還需要繳納嗎?
需要,自愿放棄繳納社保的聲明是無效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雷打不動的義務。員工自愿起草或簽訂放棄社保的協議,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所以協議無效。
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設置的強制性條款,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同時履行的法定義務。
所以,不管用人單位采取什么辦法和借口,也不管與勞動者如何約定,只要沒有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都屬于違法行為。
2、員工申請把社保換成現金,再直接交給員工可以嗎?
不可以。這屬于無效行為,因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給個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因此企業這樣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對用人單位而言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是無法規避的。
3、住房公積金是企業必須要給員工繳納的嗎?
是的。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37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4、員工與單位約定放棄社保,員工離職后可否要求單位補繳?
可以。據了解,勞動者承諾放棄繳納社保費,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的法定義務。
因此,即使勞動者約定放棄社保,離職時仍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在職期間的社保費。
單位不同意補繳的,勞動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5、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有10大后果
我們都知道,企業不按照規范給員工繳社;蛘卟焕U納社保都是違法的,那么具體有哪些后果呢?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會有以下風險:
無論怎么樣,社保對于廣大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對于員工來說,按規定繳納社保是對自己負責。對于企業來說,合理繳納社保,依法承擔用人單位義務,不僅是為員工負責,更是對企業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