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怎么提?統一回答:除了買房,滿足這些也能提取
身為職場“打工人”,對社保、公積金一類的問題自然特別關注,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詢公積金如何提取。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一下,除了買房,還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01
租房
對租房住,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每月能申請提取一定額度的公積金。比例依據各個地區的政策而定。
比如杭州,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現額度按現有標準上浮50%。
比如深圳,往年是65%。今年7月1日起至年底,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比例,由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5%上調為80%。2021年1月1日起,再次恢復至65%。
目前,北京、武漢、南京、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杭州等地租房公積金提取額度都一定幅度的上調。
0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一般可以提取本人個人賬戶內的余額。
其中,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賬戶余額可截止簽訂購(建、修)合同后滿一年;申請了住房貸款的,賬戶余額截止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修)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03
償還購建自住房
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取公積金。
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1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
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第3套住房一般就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04
本人或親屬患重病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的,也可以提取部分公積金,用于支付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后的自費部分,但不能銷戶提取。
05
一次性提取的若干情況
以上都是部分提取,公積金還有一次性提取的情況,具體如下: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6)連續失業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標準,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戶籍不在本地,并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
8)在職期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當然,各地會有一定差異。具體以當地官網公布的政策為準。
06
這里要提醒大家兩點:
1)借款人可以在簽訂貸款借款合同時同步申請辦理沖還貸業務,無需再單獨申請購房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將優先用于沖還貸款。
沖還貸業務一經開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購房、租房提取事項和約定提取業務將自動終止。
2)對于組合貸款,沖還貸業務只支持沖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商貸部分還款按各商業銀行規定執行。
文章來源:北京公積金官網、51社保、HR聚樂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