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條件:
1、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28-45歲之間,身體健康;
2、熟悉軍姿標準、熟悉車輛指揮手勢;
3、誠信正直、認真負責、團結合作、禮儀規范;
4、全面掌握物業管理安全管理相關知識;
5、熟悉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熟練操作office辦公軟件;
6、有較強的軍訓和管理能力、作風正派,退伍軍人優先。
崗位職責:
1.1在公司的領導下,樹立良好的形象,完成各項工作,及時與領導溝通匯報,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各項工作;
1.2熟記工作區域內的人員,物資、建筑車輛、設備構成和活動特點等情況;
1.3熟悉本部員工的基本情況,及時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與員工保持積極交流和溝通,發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其熱情努力工作;
1.4負責帶領本部員工落實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1.5負責幫助檢查落實公共秩序維護部非當班時間的內務管理和培訓工作;
1.6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公共秩序維護部年度、季度、月、周工作計劃和目標;
1.7負責公共秩序維護部所有的公共生活區域、公共物質、公共事務的管理;
1.8定期檢查警戒器具等使用及養護情況;
1.9負責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并協助公安機關對發生在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調查取證和偵破工作;
1.10負責完成公司指派的其他任務。